如果我是火炬手

(圖片來自這裡)

如果我是火炬手,我會覺得好醜。而且我會是歷史上最不自由的火炬手,竟然會有八九個穿著那麼肉酸的運動衣的武警跟著我來跑,而且連大踏步的空間也沒有,隨時給人一手搣熄我手上的火種。究竟我在代表什麼的價值在跑﹖繼續跑,我就是在默許武警代表的那種價值埋身了。

較武警更肉酸的,是中國輸出的價值觀,和香港警的沾沾自喜。固然藍衣武警見示威者就推開他們,生怕火種被示威者弄熄就主動自行滅火,在在讓人覺得中國心虛,如胡佳手無寸鐵,就先行將他搣走一樣。中國的思維未能與普世價值接軌,更以為可以將中國的一套執法價值觀往外輸出,不但是國際間其醜的行為,更是在經濟大躍進的潮流中的價值倒退。

香港警方的想法,也令人訕笑。李少光強調香港有足夠警力對付示威人士,將用上過千警力保護聖火,又說不歡迎破壞香港安寧的示威者來港。政府言論其實與藍衣武警的做法沒有兩樣。抱著對社會人士示威的抗拒,拒絕接受巿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,處處防範別人「搞破壞」,卻總不自我審視自己的價值觀是否與社會大潮脫鈎。政府「龜縮」的思維模式,連海納百川、說一句香港是有言論自由的城巿的勇氣也沒有,以為多用警力就好威水,其實係自己水皮就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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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敦真是一個奇妙的地方,示威人士可以公然跑去搶奧運火炬來表達意見。早前有環保人士爬上飛機抗議英國希斯魯機場興建新跑道,也是一絕。在香港,同 樣的行為當會引來「搗亂公眾秩序」的批評。在英國,這是「跳出盒子」的最佳演繹(也可能是另一次平常不過的示威)。難道我示烕抗議,還要你首肯和顧及你的 感受嗎﹖

而也應該可以相信,這是歷史上最醜陋的一次奧運火炬傳送之一(之一…因為我不想查WIKI…)。表達異見人士一手試圖搶火炬,十個穿藍色運動裝的人便一擁而上BELL開那個示威人士,把火炬傳遞手擠得花容失色。倫敦還四月飛雪呢,不知這在英國是平常還是失常。

這邊廂在香港,鬧劇繼續出場。梁振英竟然要在電視機面前,陰滋滋地「証實」自己是火炬傳遞手。霍震霆要跑,曾蔭權又跑。幾個呀叔幾十歲爭住傳火炬, 不過是爭一時風頭在自己剝落的面上舖一層金而已。Added Value那麼少,為何不讓天水圍深水埗的小朋友,教師學生,消防員,警察叔叔,傷殘人士等等,就是社會上最平凡的你和我,去分享這個所謂全城和全國盛事 呢﹖聽說奧運贊助商還在爭相推舉自己的廣告代言歌星明星傳火炬。百多個名額都不夠分,大部份都歸邊去政治和金錢。看看最後各方各派各佔多少吧。

這個社會,真王八蛋。

6 回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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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路過…

    很同意文中對火炬傳遞價值的批判

    我覺得如果你傳個火炬係要怕俾人搶走既,咁你不如唔好傳吧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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