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北京。冷到我耳朵也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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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人呢,就是一個不斷打倒自己的過程。 例如小時候,我覺得自己好勁秋。我可能係全世界最靚既人(母親害的),又會生長成為全世界最高的人! 大一點,上大學,以為自己喜歡交朋結友,喜歡說話,喜歡寫作,所以選擇了新聞系,打算去做記者。 後來發現,其實自己好黏家,不喜長時間工作,更不喜應酬,很怕說電話,又怎能做記者呢。 我以為自己還是很喜歡寫作和說話。近幾年發現,完來能言善道,可以說話好好地表達自己,別人較我做得好。 於是,我剩下寫文字一項「優點」。可能再過幾年,我會最後的這個,也徹底的打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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