慳電膽無罪,政府公關無理
十月 21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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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年前,包括GP在內的環團已提出慳電膽構思,並指出需有配套處理水銀,例如生產商回收。那年,多國包括英國、澳洲等已定立時間表淘汰慳電膽。
兩年後的今天,政府才提議明年初開始諮詢淘汰鎢絲膽,節能及應對氣候變化的步伐慢人九拍。兩年,什麼事情也可以發生,偏偏我們政府什麼也沒有做,除了雞碎的自願減排措施。
LED膽是更節能的。例如,一款由150顆LED組成、可以直接插入傳統燈頭的燈泡,只耗用9瓦(watt)電力,其光亮度等同使用70瓦電量的鎢絲燈泡。兩年前,LED賣約$200元一個,現在已回落至不用$100元,而且牌子眾多。
當飛利浦去年已宣布在未來10年停止生產鎢絲燈泡,又在矽谷收購研發LED的公司。我們的政府的思維停了在哪裡﹖
你看到問題嗎﹖當科技日新月異,我們政府的思維沒有前進過。他大可以宣佈資助巿民購買LED膽,WHY NOT?特首事前有沒有逛過燈飾舖﹖
我結婚前去逛,眾多節能燈具任君選擇。政府不了解巿場,也不了解巿民。我家全換了慳電膽,還要我硬食加電費﹖
荒謬的是,邱局長昨天出席電台節目,指慳電膽不過是順應兩年前環團及立法會議員的建議。
如果政府推出政策前能深思,還會落得這樣的田地嗎﹖錯的不是慳電膽,而是政府,及其施政思維。
